关于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上外贤达学通[2016]17号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特设立奖学金制度,以鼓励学生刻苦努力、奋发向上。13、14、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本周展开。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奖学金评定
1.各专业辅导员老师负责统计汇总本专业的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成绩;
2.各专业辅导员老师以2015-2016学年中两次综合测评分的平均值为依据排定此次奖学金排名并依据此结果填写《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
3.11月11日前,在学院范围内向学生以公示形式公布结果;
4.奖学金评定细则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9月版)执行。
二、奖学金复核、奖学金公示及证书发放
1.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将本院《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和《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名单公示》(附件3)按统一格式汇总后以RTX邮件方式报学工处徐浩洁老师(请仔细核对学生姓名和学号,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学号必须要设置为单元格文本格式,即左上角要有绿色的小三角),并将《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送至学工处徐浩洁老师。
2.11月16日—11月22日 学生工作处进行复核。
3.11月23日—11月29日 学生工作处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12月5日—12月9日 各学院发放奖学金证书;
5.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计划安排发放。
三、其他
1.各专业奖学金名额请按照下发《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名额》执行(附件4)。
2.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附件:1.《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表》
附件:2.《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
附件:3.《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名单公示》(模板)
附件:4.《上外贤达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名额》
附件:5.《各类加分名单》
附件:6.《奖学金证书模板》
学生工作处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