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关于发布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通知
上外贤达学〔2017〕46号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上外贤达学〔2017〕11号)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校学生资助工作审议组上报的《2017年秋季学期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决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秋季学期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及获助金额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