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高校学生故事讲演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和上海市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的青春风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办,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上海戏剧学院协办的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上海市高校学生故事讲演大赛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参与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学校将组织选拔。
二、活动形式
“谁的青春不奋斗”故事讲演大赛可由学生通过专访,挖掘和发现身边励志感人的故事,通过故事讲演的方式,展现本校受助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故事既可以讲自己,也可以说身边的同学。
三、活动时间
1.各学院于2016年9月20前在各学院范围内开展初赛选拨,并将优胜者的《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故事讲演推荐表》和演讲稿(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工处徐浩洁老师处,邮件发送学工处徐浩洁老师梦之队邮箱;
2. 2016年10月前学校将组织各学院优胜者进行评选,评出代表学校的参赛者1名参加全市角逐。
四、比赛规则及要求
1.一人讲演,另可根据故事内容配以各类辅助形式。
2.故事讲演比赛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
学工处
2016年6月30日
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故事讲演推荐表
推荐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
讲演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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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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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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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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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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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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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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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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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院 系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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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获 资 助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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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事 概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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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 演 感 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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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获资助项目”填近期所获国家资助项目名称(受助金额可不填)。②“故事概述”“讲演感悟”每项不超过100字。③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④此表格附在学生演讲稿正文前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