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通[2018]34号
为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努力,奋发向上,现对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2017-2018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奖学金评定依据
此次奖学金评定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和《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德智体测评实施办法》(《学生手册》2018年9月版)。
二、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和时间
1.2018年11月19-23日,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2.2018年11月26-12月3日,各学院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德智体测评实施办法》(《学生手册》2018年9月版)规定,做好本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并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表》(见附件1)。
3.2018年12月4日,各学院根据2017-2018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分的平均值为此次评定奖学金排名依据,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2)。
4.2018年12月5-12月12日,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汇总表》进行严格审核后,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工作日。
5.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0日,根据公示结果,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生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填写《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表》(见附件3),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2018年12月21日,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2)、《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奖学金名单公示表》(附件3)和《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奖学金加分统计表》(附件6)按模板格式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工处彭煜铭老师(打包文件请以:2017-2018学年奖学金—xx学院命名)。上报信息须仔细核对学生姓名和学号,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所有信息均以教务格式为准(如英语15-2,会计学(双语)15-2等格式)。
7.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4日 学生工作处将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奖学金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和审核后,将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2019年1月7日 学生工作处将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公示无异议的获奖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9.2019年3月 各学院发放奖学金证书;
10.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计划安排发放。
三、其他
1.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请按照下发的《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分配名额》执行(见附件4)。
2.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3.学生奖学金评定中的学生智育成绩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学计划安排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作为评分依据,具体成绩获取及计算办法均按教务处规定处理。
4.学生奖学金评定中德、智、体各类加分项由学院学生奖学金工作评定小组认定,并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奖学金加分统计表》(见附件6),将加分项报备学工处。
5.特别注意的是提醒学生,银行卡务必是要与学校财务挂钩的。如学校发的银行卡丢失,学生自行办理的话,请务必告知学校财务处。
附件:1.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表
2.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
3.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奖学金名单公示(模板)
4.上外贤达学院2017-2018学年奖学金名额
5.各类加分名单
6.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奖学金加分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