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发布时间:2018-10-18

上外贤达学通(201827

各学院: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上外贤达学〔201711号)的文件精神,响应中央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创建平安校园;

3.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追求享乐;

6.积极参加社会、学校与学院的各类公益活动,知恩感恩心系社会;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资助标准:

1.属于“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3400元。

2.属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700元。

3.属于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为限)的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三、申请流程:

1. 1012-15日,学生在线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及民主评议表》(以下简称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组建各专业(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并公示小组名单;

2. 1016-18日,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并在网上填写评议内容;

3. 1019日,学院在线上报学工处审核;

4. 1019-22日,学工处在线审核;

5. 1023-29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在网上审批通过,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初审名单及资助档次,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评议结果;

6. 1030-31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学生在线上报至学校工作组复核;

7. 111-8日,学校资助工作组以适当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议结果;

8. 118日,学校资助工作组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 1113日,各学院打印学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助学金申请表,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学工处。

四、其他:

1.在线申请填写了困难生认定表,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才能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申请网址:http://pim.xdsisu.edu.cn/taskcenter/workflow/index

账号:申请学生的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3.辅导员及相关资助工作人员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学工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