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宿舍调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学工处发布时间:2017-03-1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学生宿舍调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规范学生宿舍调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宿舍调换条件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进行宿舍调换。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由学生申请调换宿舍:

(一)申请者与同宿舍成员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经辅导员、学院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方可申请调换;

(二)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调换宿舍的同学(如生病等因素),必须出示相关单位(如医院)的证明;

(三)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到正常生活;

(四)其它特殊确需调换的情况;

(五)学生在原宿舍住满两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宿舍调换。

二、宿舍调换原则

(一)满足上述宿舍调换条件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宿舍调换一次;

(二)选择调换去向宿舍必须坚持同专业同学院同年级的原则,尽量在同专业同学院同年级间由学生协商并经批准后对调;

(三)学生申请调换宿舍,原则上不能调换至空房间,只能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

(四)由于硬件设施等方面出现问题,影响到正常生活,所有宿舍成员整体调换宿舍,在有空房的情况下可酌情考虑调换至空房间;如果没有空房间,则只能分别调换到有空床位的宿舍;

(五)宿舍调换申请经批准三日内有效,如果未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取消调换资格,并且在本学期内不得再次提出调换宿舍申请。

三、宿舍调换审批流程

(一)需要调换宿舍的学生自行下载、打印《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宿舍调换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理由,交至辅导员处;

(二)辅导员需对调换原因进行调查了解;了解情况后,需在表上签署意见(必要时,可征求学生社区管理中心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生持《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宿舍调换申请表》到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审核:1.符合调换条件的,予以通过。2.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将审批同意并加盖中心公章的《上外贤达学院学生宿舍调换申请表》复印两份,原件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分别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院留存备查;

(五)手续不全者,严禁宿舍调换。未经批准的宿舍调换或未按时完成调换手续者,一律按私自进行宿舍调换处理并承担宿舍资产丢损责任。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2017314

 

  • 附件【调换宿舍申请表.xls